【时 效 性】 | 津国税流[1999]3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0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天津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铁塔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铁塔征税问题的批复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