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时 效 性】 吉省价检[1999]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吉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计价检[1999]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部门收费检查有关政策界限的通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