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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税〔201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1]1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
一一
年二月十四日
Html/2011-04
附件:
742100031172590.tif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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