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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3年种植业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 效 性】 农财发[2013]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 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种植业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整理、分析主要农作物(含蔬菜)的生产动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其影响和墒情监测等方面。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种植业农业农村资源监测统计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农业部

2013年5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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