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1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拟于2013年11月开展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招投标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2〕172号文印发)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向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提出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2013年10月11日17:00前送达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联系人:于敏,刘世斌
联系电话:010-66194409,010-66194606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