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所发[1995]7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省局将组织力量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进行全省通报。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全面负责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各地在试点中遇到问题,请及与省局联系,加强信息反馈,把试点工作搞好。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