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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设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购〔2010〕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环保局:
为进一步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调整后的第五期环保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中国绿色采购网发布,请各采购当事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二零一零
年五月五
日
Html/2010-06
附件:
闽财购8号文附件.tif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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