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08〕11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企业增强信用责任意识,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省政府决定命名江苏省第七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诚信守约的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广大企业要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合同和信用管理水平,努力做到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诚信守诺,为加快建设“诚信江苏”、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七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