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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公布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时 效 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 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落实我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任:徐绍史
2013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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