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税字[1997]03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为了实现新老税制的平稳过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过渡性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中规定:新成立的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5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到1995年底,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均已执行期满,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不再区分新老企业,按统一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