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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地税发[1998]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7]28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1997年7月30日财会字[199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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