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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教〔2013〕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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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110号),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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