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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要求,加强我省代理机构监管,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18〕14号),经研究,定于近期增加举办一期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代理机构操作实务等。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针对截至2018年5月底,未按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应培训证书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家代理机构限报3名专职从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由长期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及操作的专业人员主讲,结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最新要求,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务操作和最新政策等培训和考核。初次培训人员和已持证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和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期培训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办。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标准、报名手续等事宜由南京师范大学另行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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