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会〔2011〕4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____________财政局:
现将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达到合格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免试考生视同合格),并且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一门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你市的合格人数为 人。
三、后续管理要求
请各市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通过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