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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鄂地税发[2008]17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依法治税,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自觉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正确处理好严格依法浩税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坚持税收依法减免原则,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自觉抵制违法税收减免规定。要结合今年的税收执法检查对各类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违法减免税规定,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省局。同时,要建立健全藏免税审批登记及鲁素警理台帐,完善减免税档案管理资料,实行减免税使用效用评估、跟踪问效。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八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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