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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一[1996]1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52号《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沪财企一(1996)65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1996年12月11日

    :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1996)152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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