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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内贸易部新增直属二级物资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陕国税函[1996]2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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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财商字[1996]343号《关于国内贸易部新增直属二级物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复函》中的有关规定,国内贸易部新增的直属二级物资企业"西北国防军工物资公司"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已起纳入预算内管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缴纳所得税,其交纳的所得税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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