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陕国税函[1996]28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财商字[1996]343号《关于国内贸易部新增直属二级物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复函》中的有关规定,国内贸易部新增的直属二级物资企业"西北国防军工物资公司"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已起纳入预算内管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缴纳所得税,其交纳的所得税就地缴入中央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