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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专员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驻京监[2008]2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北京专员办征管工作程序和行为, 根据财政部《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财监[2006]95号)、《财政部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5]36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专员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专员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管理操作规程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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