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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赣地税发[2008]1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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