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税征发[1993]4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93)国税发第109号《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所附的26种税务文书式样、规格,迅速安排印制,以保证从明年1月1日起使用。文书的填制要求和使用说明,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设计的《税收征纳操作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