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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黑地税发[1999]1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58号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黑地税发[1999]153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各地要切实加强投资方向调节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征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强征管,做好清理欠税和查补税款工作,加大清理检查力度,抓紧清缴入库,并把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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