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沪国税稽[2010]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上海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上海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试行)》(沪国税征〔1997〕158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