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黑地税发[1999]10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黑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兼有娱乐业服务内容的饮食业执行服务业税目的请示》(哈地税呈[199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在饮食业配备卡拉OK音响设备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提供自娱自乐服务的现象十分普遍,且一般不单独收费。娱乐设施仅作为提高饮食服务档次和质量的手段,与颁布新的营业税条 例时将饮食业中提供卡拉OK娱乐服务作为高消费行为确定按娱乐业征税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鉴于上述情况,为公平税负,统一政策,对饮食业附设音响设备但不单独收取服务费(点歌费)的校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单独收取服务费的技娱乐业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