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国税二[1999]36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银行法规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9]4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规定,对我市缴纳中央企业所得税的国有企业应依照税法规定进行征管,请依照执行。
1999年7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