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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暂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时 效 性】 黑地税发[1996]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保护和促进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生存和发展,增加农业生产资金的投入,缓解农民生产、生活资金短缺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在1996年底以前暂免收企业所得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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