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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相关市、县(市)财政局、旅游局(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6号)及《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评价办法(试行)》(苏旅镇办[2017]6号),经考核并报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同意,现下达你市、县(市)2017年度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奖补资金预算指标万元,请列2018年“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本次下达的旅游风情小镇奖补资金用于创建期内旅游风情小镇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37号)规定,切实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旅游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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