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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国税函[1999]2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1999]64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总局编写的《宣传提纲》,省局已统一翻印,请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务必于11月1日前张贴在人口稠密的城镇乡村及所有的储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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