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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时 效 性】 建安[2015]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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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8日,你省苏州市吴中区水岸清华高层二期工程发生地下室防水层保护墙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并督促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工作,2016年1月8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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