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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证券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鄂国税函[2000]1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武汉、黄石、荆州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证券公司集中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限已到期,鉴予该公司执行汇总缴纳以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该公司继续执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年,执行时间从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该公司在执行汇总缴纳期间,各地分支机构应按季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接受监管检查。

    附件:汇总缴纳企业名单

    1、黄石营业部

    2、荆州营业部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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