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烟财联[1999]3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昆明卷烟厂:
你厂《关于请求审批“特醇翻盖大重九”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 9]23号)、《关于请示审批“84mm扁盒醇香云烟”卷烟价格的请示》(昆烟政字[1999]36号)及《关于请示审批“94mm”柔和茶花“(十六支装)卷烟价格的请示》均已收悉。经对上报卷烟生产成本的审核,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对卷烟计税价格核定的有关要求,现将你厂上报卷烟计税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硬条 翻盖特醇“大重九”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00支)7500.00元。
二、84mm硬条 翻盖特醇“云烟”(扁盒)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 00支)9750.00元。
三、94mm硬条 翻盖“茶花”(16支装)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每箱(500 00支)6375.00元。
四、上述牌号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从1999年8月1日起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