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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对84mm全包装“金版纳”牌卷烟试销计税价格的批复

【时 效 性】 云烟财[2000]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楚烟卷烟厂:

    你厂《关于申报“84mm金版纳”牌卷烟试销价格的报告》(楚烟厂字[2000]2号)收悉。为适应市场需求,你厂新近研制开发“金版纳”卷烟系列产品。

    为便于销售,经对上报生产成本的审核,现将你厂新规格卷烟试销期间的计税出厂价格批复如下:

    一、84mm全包装“金版纳”牌卷烟计税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每箱112 0.00元。

    二、上述价格从2000年2月1日起执行。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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