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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

【时 效 性】 云地税农字[2000]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本溪金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财税字[2000]26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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