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13〕6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泰州学院,同时撤销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制。泰州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等不变。
省有关部门和泰州市要切实加强对泰州学院建设发展的指导支持,优化发展规划,加快条件建设,强化内涵发展,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服务“两个率先”、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