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3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迁建江苏省丁山监狱的请示》(苏司办〔2012〕3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建丁山监狱。
二、原则同意你厅与宜兴市政府商定的迁建初步方案,望进一步研究完善。
三、项目建设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丁山监狱的选址、用地及建设规模、布局和标准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2010)。项目建成后,丁山监狱的罪犯用房、警察(含武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安全警戒等各项设施能满足6000名在押犯规模的需要。
四、同意你厅与宜兴市商定的项目实行地方代建,建设资金由宜兴市政府解决。对现有丁山监狱资产置换事项审慎研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