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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迁建江苏省丁山监狱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2〕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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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迁建江苏省丁山监狱的请示》(苏司办〔20123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建丁山监狱。

二、原则同意你厅与宜兴市政府商定的迁建初步方案,望进一步研究完善。

三、项目建设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丁山监狱的选址、用地及建设规模、布局和标准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2010)。项目建成后,丁山监狱的罪犯用房、警察(含武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安全警戒等各项设施能满足6000名在押犯规模的需要。

四、同意你厅与宜兴市商定的项目实行地方代建,建设资金由宜兴市政府解决。对现有丁山监狱资产置换事项审慎研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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