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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第4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的通知[失效]

【时 效 性】 财办库[2013]3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陕西、天津、云南、河南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陕西等4省(市)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3年8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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