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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债[1995]14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国债字(1995)25号“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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