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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静海县和东丽区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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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1993年12月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静海县蔡公庄乡大邱庄村撤销,设立静海县大邱庄镇,原由大邱庄村选出的5名蔡公庄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名额取消。大邱庄镇设立镇人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分配给大邱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7名。调整后静海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1243名增至1275名。

    东丽区万新庄乡撤销,设立东丽区程林街,街不设人民代表大会,原由万新庄乡选出的62名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名额取消。调整后东丽区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493名减至431名。

199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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