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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江苏建康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立江苏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苏教发〔200911号)和《关于江苏职工医科大学转制为普通高校校名问题的说明》悉。经研究,同意在江苏职工医科大学基础上建立江苏建康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江苏职工医科大学建制。江苏建康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省卫生厅负责管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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