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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通告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国税征发[199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1996]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印制通告。要在城镇街道、集贸市场等商品集散地广为张贴。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板报、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使发票换版工作在社会上形成共识,深入人心。使广大公民和用票户了解发票换版的时间、要求和新版发票的基本特征,提高识别真伪发票的能力和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为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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