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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国税发[2008]15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税发〔2008〕101号)转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辅导及年度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由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刷。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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