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国税函[2008]11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总局1月29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一文作废(见省局翻印[2008]43号)。请各市按照本转发文附件《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执行税收协定相关规定。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