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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太仓市2011年度江苏人居环境奖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12〕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有关规定,经太仓市人民政府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太仓市2011年度江苏人居环境奖。

希望太仓市以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地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以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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