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建市函[2014]16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试点方案>的请示》(沪建管[2014]5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我部原则同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试点方案》。你委要按照《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