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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清流县国税局刘春朗等四位同志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能手的通报

【时 效 性】 闽国税发[1997]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能手及获组织奖单位的通报》(国税发[1996]226号)的通知,我省清流县国家税务局刘春同志;连江县国家税务局许在渭同志;三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张静同志;清流县国家税务局罗朝焰同志荣获全国税务系统“税务征管能手”光荣称号。特此通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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