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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主体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0〕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变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主体的请示(宿政发〔201072号)悉。经研究,同意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主体由宿迁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宿迁大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办学性质由公办转为民办,仍为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望你市在省有关部门指导下,妥善处理办学资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平稳过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二○一○年六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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