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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吉国税发[1999]19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吉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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