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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加强与会员信息交流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评协函[200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实行专营化后,机构情况变动较大,为保证文件能及时传达和确保与各会员进行正确的信息交流,进一步提高我会工作效率,更好地落实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从2009年起,除部分重要的文件外,我会将主要采取网上发文、专营机构QQ群通告及企信通等方式传达信息,不再另发纸质文件。请各机构务必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并于2月10日前按附表格式要求将最新的联系方式传真至协会(传真:83176514)。

    (联系电话:83176525,冼达超)

    附表:资产评估机构联系方式统计表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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