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地税发[1998]18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发〈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税务检查证》的审验工作,省局授权委托各县级地方税务局按此审验办法的规定进行审验,并填写审验报表(附件2),由地、州、市局汇总于当年4月底前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