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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地税发[200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241号)中填报说明部分作废,请按本通知附件中填报说明执行。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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