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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建设用土暂免征收资源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地税[1999]37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3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和促进我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
自文到之日起,对我省开采粘土用于公路建设,暂免征收资源税。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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